薪资报酬委员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三、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包括王国强(召集人)、陈朝煌、林秀立等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关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召开情形,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112年薪资报酬委员会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 称 |
姓 名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率(%) |
备注 |
独立董事 |
王国强 |
3 |
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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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陈朝煌 |
3 |
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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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林秀立 |
3 |
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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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信息如下:
日期 |
议案内容 |
决议结果 |
112/3/23 |
审议本公司111年度经理人(协理及协理以上)员工酬劳金额案 |
经主席征询所有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审议本公司111年度董事酬劳金额案 |
经主席征询所有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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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副总人事晋升案与薪酬条件 |
经主席征询所有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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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10 |
检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 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案 |
经主席征询所有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
112/12/5 |
本公司112年度员工认股权凭证具本公司经理人 或兼任本公司董事身分之认股权人及所得认股之数量审议案 |
经主席征询所有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