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之运作,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

一、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

二、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

四、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五、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信息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旨在协助董事会提高公司治理绩效,其职权包括:

(1) 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2)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5)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董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7) 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8)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9)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年度财务报告及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第二季财务报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召开定期会议,于其职权范围内,得请本公司相关部门经理人员、内部稽核人员、会计师、法律顾问或其他人员列席会议及提供相关必要之信息。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112 年度共召开 5次会议,审议之事项主要如下:

  1. 111 年度「营业报告书、决算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2. 112 年度「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财务报表」、「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及「会计师报酬」。
  3. 113 年度「稽核计划」及「扩厂需求授权授信额度」。
  4. 修正「处理董事要求之标准作业程序」、「公司章程」、「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作业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子公司上海翔名庆「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5. 「发行112年度员工认股权凭证」、「设立子公司高能电子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审议112年度员工认股权凭证非具本公司经理人或未兼任本公司董事身分之认股权人及所得认股之数量」。

审阅财务报告

董事会造具本公司 111 年度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案,其中财务报表经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林心彤会计师及陈明辉会计师查核签证,并出具查核报告。上述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及盈余分派议案经本公司 112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依规定出具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提报本公司 112 年股东常会报告。

评估内部控制系统之有效性

本公司 112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 11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本公司之整体内部控制制度,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后认为其设计及执行系属有效。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之政策和程序(包含财务、营运、风险管理、信息安全、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之有效性,并审查公司签证会计师、稽核部门及其他经理部门提出之定期报告(包含风险管理与法令遵循等),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已采用必要之控制机制来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委任签证会计师

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适任性及专业性,审计委员会系参照会计师法第47条及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报第10号「正直、公正客观及独立性」之内容制定独立性评估表,就会计师之独立性、专业性及适任性评估,评估是否与本公司互为关系人、互有业务或财务利益关系等项目。112 年03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林心彤会计师及陈明辉会计师均符合独立性评估标准,足堪担任本公司财务及税务签证会计师。

 

 会计师委独立性评估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每年评估所属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除要求签证会计师提供「超然独立声明书」及「审计质量指针」外,并依下列评估表进行评估。最近一年度评估结果业经112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并提报112年3月23日董事佰决议通过对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评估。

112年度审计委员会开会,独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职 称

姓 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备注

独立董事

王国强

5

0

100 %

 

独立董事

陈朝煌

5

0

100 %

 

独立董事

林秀立

5

0

100 %

 

 

112 年审计委员会对于重大议案之决议结果及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日期

议案内容

审计委员会决议结果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意见之处里

112/3/23

111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本公司111年度盈余分配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本公司11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评估本公司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及适任性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修订本公司处理董事要求之标准作业程序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文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作业程序」部分条文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文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112/5/5

本公司111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本公司拟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案

因公司实际经营考虑,本案撤案不予讨论。

议案提报董事会,经全体出席董事同意本案撤案不予讨论。

本公司拟发行112年度员工认股权凭证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112/8/7

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拟修订子公司上海翔名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112/11/10

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表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113年度稽核计划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本公司112年财务报告签证会计师报酬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为配合本公司扩厂需求,拟授权董事长于民国113年期间之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于新台币25亿元之额度内与各银行洽谈申请授信事宜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拟设立子公司高能电子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

112/12/5

本公司112年度员工认股权凭证非具本公司经理人或未兼任本公司董事身分之认股权人及所得认股之数量审议案

无反对或保留意见。

不适用。